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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3月22日20时45分许,被告人周某某酒后在北京南站北平层进站口安检处闹事,用随身携带的改锥抵住前来劝阻的北京南站客运工作人员代某某颈部及面部,造成其右侧面部被划伤。途经案发现场的合肥乘警支队民警黄某某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被告人周某某手持改锥向民警黄某某胸部捅刺三次,致其上身衣物受损,胸部左侧有刺痕,并引起旅客围观,造成进站口安检工作停滞。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本案庭审过程中,周某某的辩护人曾提出,被告人周某某的行为不应以袭警罪评价。其理由为,本案被暴力袭击的警察黄某某是一名乘警,且处于非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旅客列车乘务民警工作规范》的规定,制止案发时被告人的暴力行为,不属于黄某某的职务行为。另外,从铁路公安局给黄某某记个人二等功,能进一步印证黄某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审理本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黄某某的身份系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其虽在非工作时间,但遇有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故在周某某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时,黄某某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在非工作时间履行其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视为执行职务。周某某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符合袭警罪的犯罪构成,应以此罪定罪处罚。

👏(撰稿:平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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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寒善🌁LV8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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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深海考古取得重大发现(探访)📈
      2024/06/15   来自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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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珠逸LV2大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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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评|动辄过万的志愿填报服务,真物有所值吗?🚯
      2024/06/15   来自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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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威有😈LV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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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副外长:如美及其盟友“行动升级”,俄或改变核政策⛥
      2024/06/15   来自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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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该读些什么书?☑
      2024/06/15   来自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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